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2-28 点击次数:
2007届毕业研究生办理户档托管的通知
一、集中办理户档托管的时间、地点:
1、时间:
上午8:30一12:00
下午14:00—17:00
2、地点: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术报告厅
二、 办理户档托管的对象:
1、已明确要出国留学(工作),或坚持要出国留学不就业者。
2、北京、上海已明确不能解决户口的毕业生。
3、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4、
5、签约单位书面同意毕业生将户档托管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
三、办理户档托管的程序:
需托管户档的毕业生务必在
1、毕业生从研究生就业网下载户档托管申请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面打印申请表,一面打印托管办法,一式两份)。填好交学院(所)党委副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具体了解托管原因并审核相关材料后在“学校委托意见”栏签署意见,由研究生本人将此表送研究生就业办盖章、粘帖条形码并交验相关材料。
2、对于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已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签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属于灵活就业。毕业生在办理户档托管手续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创业的公司执照等)、《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灵活就业登记表》(表格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及交验学校所发的空白就业协议书。
3、待就业的毕业生在办理户档托管手续时,需提交《待就业登记表》(表格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并交验学校所发的空白就业协议书。
4、有就业单位但研究生不想将户口档案转至工作单位的,办理户档托管时需提交就业单位同意其托管的证明函(原件)。
5、
6、办理好托管审核后,研究生必须将由本人留存的托管申请表复印后将复印件交研究生就业办,研究生就业办依据此表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7、办理了托管审核的毕业研究生领到报到证后必须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报到事宜研究生就业办再另行通知。只有报到后托管才算完成。
四、其它事项:
1、办理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口、档案托管手续的毕业生,2年内找到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的协议书,由学校盖章)。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录博通知书等,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报到证等相关手续(自托管报到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2、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如果是党员(含预备党员),请在2007年10月30前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其它材料一起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领取流动党员证。党员必须登录http://www.zz15.com点击“党员生活”专栏,参加党员活动。
3、
研究生就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