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02-28 点击次数:
关于补办2007年春季学期补考手续的通知
根据未及时办理补考手续的学生意见,按照学校工作统一安排,我处对2007年春季学期未办理补考手续的学生增加一次办理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办理课程补考:同时符合下面两个条件的学生
(1)课程未通过或曾办理过缓考手续;
(2)办理的课程必须是在2007年春季学期开课的课程
二、办理时间、地点
1、学生办理补考时间:2007年4月2—4日;
3、办理地点:各学院教务科。
三、办理程序:
1、办理课程补考的学生
(1)必须自行查询所需补考的课程在2007年春季学期开课的“课程号、课序号”;
(2)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教务科办理课程补考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课程号、课序号”;
(3)办理完毕,请索要办理凭证,并核对凭证内容。
四:补考方式及成绩记载:
(1)申请补考的学生直接参加2007年春季学期开课的课程考试。并请自行注意考试时间和地点。
(2)总评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
教务处
备注:请同学相互转告,务必按时办理,过期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