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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暂行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做好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工作,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地大校办字〔2005〕56号),经学生提议,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商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推荐条件
第一条 推荐对象为具备以下条件的我校应届毕业生: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等不良记录;
2、基础好,能力强(包括自学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重修通过除外),学分绩点在年级或班级前五名;
3、外语成绩优良,通过国家四级;
4、综合测评总评在班级前10名;
5、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6、身体健康。
第二条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优先从以下学生中推荐:
1、获省、地区三好学生;
2、连续三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经专家、教师推荐或经考核证明具有特殊才能和专长者;
4、同等条件下,报考本校各学科、专业的优秀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分配
第三条 各项名额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每年下达的指标确定。院系推荐总名额中80%为校内名额,20%为外推名额,具体人数以学校文件为准。
第四条 为了多渠道、多方式吸收和培养优秀人才,学校设立了创新人才、学科交叉、西部人才计划等专项推荐免试名额。创新人才、学科交叉、西部人才计划等名额不占院系总名额,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评选。
三、推荐程序及办法
第五条 推免工作严格执行自愿报名、组织审查、领导批准的推荐原则,基本程序如下:
1、应届毕业生于第七学期初向院系教务科提交推荐免试申请;
2、院系教务科、德育工作组等相关部门计算学生综合积分,统计综合排名,在院内张榜;
3、依据学校文件规定,优先推选创新人才、学科交叉、西部人才计划等推免学生名单,在院内张榜;
4、按120%比列确定推免名单及推荐名次,在院内张榜,三天内若无异议即定榜;
5、推免学生填写《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上报学校教务处,由校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审查;
6、全部推免名单经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审查后,在全校张榜公布,三天若无异议即定榜,由教务处将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7、根据研究生院的规定,推免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名但不参加入学资格考试,研究生院将在入学后对推免生进行包括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在内的专门考核,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8、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学生不参加本科生毕业分配;
9、有关推荐免试的意见、问题请通过正式渠道向院领导小组、教务科或德育工作组提出书面材料;对于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综合考评细则
第六条 为了公正、合理产生推免名单,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自身情况,特制定量化细则。学生各项表现及成绩均予以量化,最终以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为依据,产生我院推荐免试名单。具体量化细则见附件1。
第七条 特殊才能积分需经专家组讨论核定积分分值。
五、附则
第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管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起实施。
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
200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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